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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众筹译自于英文crowdfunding,即向众人筹集资金的意思,虽然很多人认为众筹的雏形可以上溯到19世纪末筹集资金修建自由女神像的底座,甚至更早在18世纪筹集资金用于书籍的出版,但是现代意义上的众筹一般认为是2001年艺术众筹网站ArtistShare的上线,这家以粉丝为基础的融资平台第一次真正通过互联网实现了我们现在所说的众筹:大规模、小额、便捷和快速!

互联网众筹平台按照出资和获得回报的方式分为债权型众筹、股权型众筹、预售型众筹和捐赠型众筹。

债权型众筹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P2P网络借贷。以美国为例,既有LendingClub和Prosper这样的综合型P2P平台,也有Sofi这样专门服务于高校学生而投资人限定于合格投资者的所谓垂直型的P2P平台。当然我们也看到综合型平台也开始在借款端引入中小企业,而在投资端引入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从我们刚刚结束的对美国互联网金融的考察来看,P2P网络借贷并没有在美国经济生活中引起很大的波澜,很多人包括华尔街的从业人员甚至都没有听说过LendingClub,这可能是因为美国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和高度发达的金融服务体系。随着P2P在欧美地区和其他各国逐渐发展,在中国也已经形成燎原之势,目前已经有超过1000家P2P平台投入运营,P2P在我国的迅猛发展,是跟我国金融环境一直以来的高度管制以及民间金融的规模巨大是分不开的。与此同时,监管机构也在积极制定法规防范风险的发生和扩大,但是由于国内还没有建成完善的个人征信体系,P2P平台面向个人借贷的服务会遇到很大的瓶颈,而那些面向特定资产的、对投资者资格也有所限定的细分市场的P2P平台倒是有可能脱颖而出,成为初期发展阶段的赢家。

在ArtistShare成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众筹并没有成为一种广受关注的融资方式,效仿者也寥寥无几,crowdfunding这个词在google上也几乎没有搜索量。众筹进入一个全新发展时期的标志性事件是2008年Indiegogo特别是2009年Kickstarter这两家众筹平台的相继成立,从那以后世界各地众筹平台的数量和众筹的规模都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在Kickstarter上的项目总数已经超过17万个,大约41%的项目融资获得成功,总融资额也超过了10亿美元。与此同时,全球众筹平台的总数据估计也超过了500个。

应该指出的是,Kickstarter和Indiegogo这两家初步获得成功的众筹平台都是预售型众筹,也就是支持者预先把资金支付给融资者,来获得优先得到产品的权利以及融资者的其他馈赠,这些产品类型虽然也包括游戏机等电子产品,但是大多数都是音乐、视频和其他创意产品。

预售型众筹的魅力在于一方面满足了消费者优先获得独特产品的心理,同时也测试了市场反馈,使融资者获得了早期开发和生产的资金。随着预售型众筹的发展,股权众筹也开始出现,crowdfunding在Google上的搜索量也开始大幅度飙升。股权众筹使得普通大众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小额的股权投资,但是这一新生事物刚刚出现就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美国SEC主席在2011年4月就宣称要研究众筹的监管办法。一年以后,奥巴马签署了JOBS法案,而第三章的标题就是众筹。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资本市场的监管趋严,IPO数量大幅度减少,中小企业融资愈加困难,股权众筹正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被认为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途径。但是基于互联网的股权众筹在两个方面与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有冲突,一是面向大规模的非合格投资者融资,另一个是所谓的公开劝导而这正是互联网的特点。为了给股权众筹开辟道路,JOBS法案在这两个方面都做了一定的让步,并责成SEC制定具体的监管规则。我国在2011年开始出现了第一拨众筹网站,包括点名时间和天使汇等,到目前也发展到了几十家,但是总体形势可以说是不温不火,主要是因为股权众筹的运作模式也跟我国的证券法相冲突,更重要的是,初创企业的高风险特征跟我国普通投资者低水平金融普及教育程度、风险认知程度以及较低的风险承受能力从根本上是错配的,因此我国股权型众筹的出路在于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和投资者进入门槛。而对于预售型众筹,大众的接受可能也需要一个过程,这跟我国的创意产业不发达、信用体系不完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都有关系。一些众筹平台开始推出基于"粉丝经济"的众筹项目,或许是个好的尝试,同时类似于P2P,那些针对界定清晰的创意产品细分市场的预售型众筹平台有可能率先成长起来。

至于捐赠型众筹,其实就是传统慈善捐赠的线上版,由于互联网技术而使得捐赠活动更加高效和精准。我国的捐赠型众筹平台发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捐赠监管体系的开放而不是互联网技术本身,那些方便快捷的精巧的捐赠产品设计会是捐赠型众筹取胜的关键。

众筹之路,才刚刚开始,精彩都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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